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沈复的爱情三部

《浮生六记》卷一“闺房记乐”完整的记录了沈复从初恋到婚后的甜蜜美满的爱情生活。一般说来,写甜美快乐的爱情故事,很容易显得肤浅腻味韩愈所谓的“欢愉之词难工,穷愁之声易好”就是这个道理。但在沈复雅俗共赏的笔下,花前月下情深意长却不浓烈醉人,幽房内室缠绵悱恻却不曲折隐晦,情思的表达既点到为止,又韵味悠长,情绪的抒发既真诚朴素,又朦胧婉转,再加上沈复在回忆这段爱情的时候,他已46岁了,而陈芸也已经死了5年了。这段经历了岁月沉淀又历久弥新的爱情重新回味起来,怕是有别样的况味在笔下酝酿吧!正因如此,字里行间会时不时地会跳出回忆节奏,点出不幸结局,这就为整个浪漫唯美的“卷一”涂上了一层若隐若现的哀惋的底色,沈复的笔下写得越深情款款,内心的沉痛越百折千回,也使得读者不由得跟着文字的流动,既艳羡于他俩如神仙眷侣、佳偶天成般的幸福,又深憾于造化弄人、白头不谐。总之,卷一的爱情描写甜而不腻,柔而不浅,美而不俗,细而不碎,繁而不滥,皆因作者高超的情感控制和文字节制能力,真正达到了了古代文学自巜诗经》以来一直推崇的“乐而不饮淫,哀而不伤”的中庸之境,那么,就先进入他俩两小无猜的婚前世界吧。

本来沈复幼年时定的娃娃亲是“金沙于氏”。但不幸“八龄而夭”,后来定亲于舅舅的女儿:陈芸———这个被民国学者林语堂称为“”中国文学中最可爱的女人。

沈复先介绍陈芸“生而颖慧”,刚学说话即能背诵白居易的长诗《琵琶行》,四岁丧父。有母亲和弟弟,所以“家徒壁立”,穷,等到她长大能做女红后,一家三口的生活都要靠她的双手,还要供养弟弟上学。后来她在弟弟的书箱里。发现了“琵琶行”,才开始学认字,然后利用“刺绣之暇”学会了吟诗。可见陈芸,是一个典型的小家碧玉:既聪明孝悌,又勤俭持家,怎么不讨人喜爱呢?所以沈复13岁跟母亲回娘家时,相见之下,“两小无猜”。又看见她的诗,“叹其才思隽秀”,马上对母亲说:“若为儿择妇,非淑姊(陈芸字淑珍,比沈复大10个月,所以叫她淑姐)不娶。所以这一点他比贾宝玉更加幸运。因为贾宝玉只能说,这个妹妹好像上辈子见过。而沈复小小年纪就认定眼前的表姐是她今生非娶不可的妻子。何况沈复的母亲也非常喜爱陈芸性格柔和,马上脱下戒指缔结姻缘。母子俩的办事效率真是高啊!

这是贾宝玉初见黛玉

沈复对表姐这么一见钟情,不是见色起意吗,非也,沈复笔下是这样形成他未来的妻子:身形偏瘦不露骨,眉弯目秀有神釆,“惟两齿微露,似非佳相”,说的很含蓄,其实就是一个字—-丑。但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这两颗微露在外的兔牙在沈复眼中,反而“有一种缠绵之态,令人之意也消”,可见,沈复看中的并不是表姐的容颜,而是她才思才华(诗好女红好),以及冥冥之中的气质吸引。

原谅我这张配图吧:眉弯目秀,两齿微露

既然沈复对表姐一见钟情,那么陈芸是否也对他也情有独钟呢?下面这件事体现陈芸对他的真实想法。

13岁的这年冬天,沈复又去舅舅家做客。向陈芸索观诗稿,发现大多没写完,然后就问原因,陈芸回答“无师之作(没老师教),愿得知己堪师者敲成之耳”,知己堪师,这四个用得实在巧妙,要不沈复怎么会称赞她“才思隽秀呢”,既解释了原因,又含蓄地暗示了希望眼前的这个未来夫婿是个既能做知己又能做老师的人,而日后的婚姻生活,沈复果然证明了他完全对得起陈芸心目中这个美好期待,一个心有所属,一个情有独钟,两人又都得偿所愿,并共同生活了23年,虽然最终没有白头偕老,但从婚姻生活质量来看,他们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古代,无疑是多么幸运的一对璧人。男孩子心眼不细,沈复没有一下子明白表姐的潜台词,当时并没有及时正面回应表姐略带矜持的暗示。好在他们并不要像贾宝玉和林黛玉,一直在试探和猜忌中错过了爱情的火候。两颗年轻的心早就互为知己了,下面的“吃粥事件”就可以说明一切:

那年冬天的晚上,沈复在舅家送客出城,回来是已是凌晨三点,肚子饿了找吃的,仆人拿来红枣干,沈复嫌太甜,这时,陈芸出现了(可能是临时起床,也可能是一直等他回来),偷偷地拉进自己的闺房,将事先藏好的暖粥小菜端出来。可见陈芸是个多么体贴的有心人。正要吃,陈芸的堂兄在外面大喊:“淑妹速来”,陈芸急得忙闭门说“已疲乏,将卧矣”,没想到他硬挤进门,看到正吃粥的沈复,明白了一切,大笑说:“顷我索粥,汝已尽矣,乃藏此专待汝婿也?”堂哥这番话抱怨中有调侃,幽默中有揭露,特有喜剧效果,产生的连锁反应是,“上下哗笑之”全家了都知道“藏粥待婿”,两个当事人,陈芸脸羞得躲起来了(大窘避去),沈复感到受了嘲笑,粥也不吃了,“亦负气,挈老仆先归。”

多么可爱的两个年轻人啊,陈芸能不害羞吗,古代女子,哪怕已经父母之命,定下婚约,也不能随意和另一半私下来往(想想王夫人为什么要想方设法把贾宝玉弄出大观园吧),更不愿把这种男女私情曝露出来,所以,陈芸才“暗牵余袖”,把沈复领进卧室,就是要避嫌,不为人知才好,何况怀春的少女又怎么愿意自己的小情思被人揭穿当笑话看呢?

同样,沈复的“负气”归家之举,更是符合他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任性而为的特点,家中众人的大笑,未必有什么恶意,但自感受辱又无法抗议的他只有气鼓鼓地一走了之,以示不满,率性认真的举动背后,也又说明他对这段私情的珍惜,容不得受到一点玷污。

读者以为这事就结束了,没想到沈复又来一段“神来之笔”:

自吃粥被嘲,再往,芸即避匿,余知其恐贻人笑也。

看看,真是神来之笔,既补充了事件的后续余波,又丰富了两人的形象:陈芸也任性,只是另一种任性:谁让你们笑了,我干脆连人都不见,这下你们笑不到我头上了,这也符合婚后沈复对她的调侃,笑他“若腐儒,迂拘多礼”,事实如此,为了避免他人笑话,竟然躲着不见心上人,执意坚守闺门清净之风,严持男女大防之礼,而且一躲就是五年,换着贾宝玉,一天见不到林黛玉,早就疯了,但沈复不会,他理解意中人的这种迂腐拘礼的行为,原文中一个“知”字不正照应陈芸口中的“知己”二字吗?沈复,确实是她心中的知己。

两个多可爱的年轻人啊,为了捍卫心中纯洁美好的恋情不受外界一点伤害,共同作出了种种有趣任性又合情合理的举动,他们不是心有灵犀的知音又是什么呢,不是天作之合的姻缘又是什么呢?当然,陈芸的这种恪守道德,逆来顺受的性格也为后来的悲剧命运埋下伏笔,毕竟在当时时代,除了清初几个清醒的知识分子,谁能认识刻“礼教杀了”的罪恶呢?

应是介绍他俩的的新婚蜜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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