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条约已被废除,日本咋还拿它做文章

《马关条约》代表

甲午战争结束后,中日双方签署看《马关条约》,其中有一条是割让台湾全岛及附属岛屿。二战结束后,《马关条约》被废除,已经割让的领土也要返还给中国。钓鱼岛是台湾的附属岛屿,也在归还之列。可是日本为什么反而以《马关条约》为依据,宣称钓鱼岛是日本领土呢?今天文史君就带领大家看看个中缘由。

01《马关条约》签订的背景及主要内容

—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中国大败,而日本也不想继续将战争拖延下去,双方展开和谈。在日本的强势要求下,年3月,清政府不得不派遣任命李鸿章为全权代表,率人赴日谈判。年4月17日,中日双方在日本马关签订了《马关条约》。中方代表是李鸿章、李经方,日方代表是陆奥宗光、伊藤博文。《马关条约》是一个不平等的丧权辱国的条约,使中国进一步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泥沼,影响之深,危害之大,令人难以想象。

《马关条约》的主要内容有:第一、开放通商口岸;第二、赔款2亿两白银;第三、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第四、向日本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四地作通商口岸,并允许设厂,等等。原本日本想要赔款3亿两白银,通商口岸七处,后因西方列强的干涉,才将赔款减少1亿两,通商口岸减少3处。李鸿章在谈判期间被日本人小山丰太郎行刺,导致他左眼受伤,日本人担心此举导致清政府会获得西方列强的同情,或李鸿章等人回国,使得日本减少谈判优势,因而甚为恼怒。

李鸿章前往日本签约被刺杀

02钓鱼岛被割让与返还

根据《马关条约》,台湾全岛及其附属岛屿都要割让给日本。而钓鱼岛作为其附属岛屿自然也就被割让了。此后几十年,钓鱼岛就一直由日本控制,日本政府将其租借给本国古田家族用于商业经营。二战后,日本作为战败国,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法律文件,要将窃取的中国领土返还中国,台湾全岛及其附属岛屿也在归还之列,钓鱼岛更是如此。

看到这,大家难免就会生疑,钓鱼岛不是已经还给中国了吗?为什么还会有后来的中日钓鱼岛之争呢?事实上,日本从来没有承认钓鱼岛附属于台湾,相反,他们蛮横地宣称“钓鱼岛是日本西南列岛(即琉球群岛)的附属岛屿”。

开罗会议参会主要领导人

为何日本敢大放厥词?这与《马关条约》有重要关系。《马关条约》虽然写明将台湾和其全部附属岛屿割让给日本,但至于“台湾附属岛屿”究竟有哪些,条约中并没有具体写明,这就给了日本可乘之机,所以日本政府就趁机宣称“钓鱼岛一直是我国西南诸岛的附属岛屿,而根据清政府与我方签订的《马关条约》之中条款,钓鱼岛并不在清政府割让给我国的领土之内”。如此一来,就完全歪曲了钓鱼岛是我国台湾附属岛屿的既定事实。

03《马关条约》为何对台湾附属岛屿标注模糊?

大家可能会觉得奇怪,《马关条约》好歹也是一份国际性质的重要条约,兹事体大,怎么能连台湾附属岛屿究竟有哪些都不写明呢?这主要是以下几个原因造成的:

第一,清朝是一个落后保守的封建主义国家,对近代海权、国界、领土等概念并不是很了解,也并不重视这些小岛屿。举个例子,19世纪六七十年代兴起了“海防”“塞防“之争,而这场争论产生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时人缺乏必要的国界、海权等观念,动不动就说要“放弃”哪块领土。

第二,当时的钓鱼岛并没有发现一些可被利用的重要的资源,而且面积小,不适宜人居住,因此就觉得钓鱼岛价值不大,没有必要特别标注。而近年来,科学家在钓鱼岛周围发现了大量可供利用的资源如渔业资源、油气资源等,再加上钓鱼岛位置特殊,军事价值极高,有关其主权归属问题当然也就非常重要了。

钓鱼岛地理位置

第三,当李经方同日本公使水野遵商议台湾交割问题时,曾提出要将台湾各个附属岛屿一一举例的建议,日本公使以称“如果将岛名逐一列举,难免会出现疏漏或涉及无名岛屿问题,如此一来该岛将不属于日中任何一方,会带来麻烦”为由加以拒绝,李经芳最后也同意了此观点。

04钓鱼岛是台湾附属岛屿无可辩驳

《马关条约》并没有直接地写明“钓鱼岛是台湾的附属岛屿”,但许多古代中外著作图集都可以证明这是事实。

1、嘉靖年间的陈侃在《使琉球录》记载钓鱼岛是中国领土。与之同时代的郑舜功在《日本一鉴》也写到:“钓鱼屿,小东(即台湾)小屿也。”

2、年,葡萄牙人在《航海针路图》中标示出钓鱼岛等岛屿属于台湾。

3、19世纪法国人所绘制的《东中国海沿岸各国图》,就将钓鱼岛绘成与台湾岛相同的颜色。

4、清代《台湾府志》介绍了钓鱼岛的情况。

5、清人沈复在《浮生六记》中记载:“十三日辰时,见钓鱼台,形如笔架……十四日早,隐隐见姑米山,入琉球界也。”

种种证据都表明钓鱼岛是台湾的附属岛屿,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无论《马关条约》是否写明这一点,这都是铁一般的事实。

05文史君说:

日本以《马关条约》没有清楚表明钓鱼岛是台湾的附属岛屿来大做文章,大肆叫嚣“钓鱼岛是西南列岛附属岛屿,是日本固有领土”,对此我们应该坚决反对,维护自身领土完整。当然,日本叫嚣钓鱼岛是他们的领土,并非只有上述这一个“证据”,还有所谓的年日本内阁决议、年《旧金山合约》、年《冲绳协定》等“证据”,但是这些所谓的“证据”都是站不住脚的。我们还应从此事中吸取教训,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思虑再三,详细审定规则,切实维护自身利益。

06参考文献

1、张海鹏、李国强:《论马关条约与钓鱼岛兼及琉球问题》,《台湾历史研究》,年。

2、高全喜:《论现代国际法视野下的马关条约》,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4期。

3、邵景楷:《日本“固有领土”观念的生成与发展——兼论钓鱼岛并非日本的“固有领土”》,《边界与海洋研究》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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