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见时非芸娘不娶麟开祥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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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复在代表作《浮生六记》中写道,非芸娘不娶,这个芸娘是沈复舅舅的女儿,比他大十个月。在那个时代,叫亲上加亲,当然,这种婚俗在当下叫近亲结婚,对繁衍下一代很不利,自然不提倡。

芸娘其实是个苦命的孩子,她四岁失父,家庭贫寒,小小年纪就以做针线活养家糊口,供弟弟读书,而她自己,竟以白居易的《琵琶行》做启蒙教材,学会了认字、作诗。足见其个人的天赋。

十三岁时,沈复去舅舅家,看到她写的诗:秋侵人影瘦、霜染菊花肥。不禁叹其才思隽秀,瞬间就爱上了她,对母亲说:“我非姐姐不娶。”他的母亲脱下金戒指为他们订了亲。

芸娘并非国色天香,她削肩长颈,瘦不露骨,眉清目秀,两个门牙稍稍露出。沈复却认为她有一种缠绵之态,令人销魂。这种病态的美,恰恰让人想到同时代的《红楼梦》中的病西施林黛玉来,而林黛玉也恰恰出生在天下第一等富贵繁华之地的苏州。

作为小康之家的沈复为何对表姐一见钟情,这到很像贾宝玉对投奔贾府的林黛玉一见钟情一样,那是一种透着骨头眼里的亲近。同样吸引沈复的恰恰是表姐的才情还有为家分担、为母分忧的掩忍和坚强。试想一个失去顶梁柱的家庭,孤儿寡母生活的艰辛是可想而知的,也许这正是沈复所看中的表姐身上除了才情以外的可贵之处。按林语堂先生的说法,芸娘可谓是“第一可爱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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