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往事谢谢你,那个给我唱春风十里的

记得刚上大学的前几个月,我实在很难过,来到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不擅交际的我,吃饭上课都是独来独往。

在南方生活了十八年,第一次到北方,干燥的偏大陆性季风气候让我极其不适应。

空旷高远的天,我站在日头下,总感觉回头就能看见漫天黄沙飞扬。

我很绝望,在这个普通双非的学校,硬件条件又差得离谱,我甚至想要退学复读。

是十二月的某个晚上,我提着打好的暖壶从水房走回宿舍,路过一个校园的喇叭,听见里面在播读《月亮与六便士》。

“人世漫长得转瞬即逝,有人见尘埃,有人见星辰。查尔斯就是那个终其一生在追逐星辰的人”,说话的是一位嗓音阳光干净的男播音。

我从未听过校园晚上的广播电台,那是第一次,我安静地坐在树荫下,听着喇叭里的声音,夜很静,而我的心里,如有万颗弹珠,同时落地。

后来我知道每周五晚上都是那位男播音在读稿,会讲《浮生六记》,会谈《三体》,好巧啊,都是我喜欢的书。

连续听了两三周,我按捺不住好奇,想知道到底是谁。

舍友小A是广播站的编辑,但我不好意思直接问,每周五晚的那位男播音是谁只能旁敲侧击,问出了每天会工作到几点。

就这样下一个周五晚的十点,我守在了广播室的外面,偷偷徘徊,又觉得有些尴尬,犹豫不决,再想要不要离开:“我该怎么问呢,我……”

“这位同学,有什么事情吗?”我听到了熟悉的声音,转身看见你。

“我觉得你的声音很好听,我对你很好奇。”不知道那时,自己怎会有那么大的勇气地说出这句话。

就这样我们认识了,在你面前我变得格外“自来熟”,每天都要谈各种各样的话题来寻找共同点,每周五都在广播室外等你播完音,送一袋酸奶和小熊饼干。

好像这份喜欢有点太明显了,我会去“偷偷”看你主持,那时我们都很熟了,你对着我练习主持稿,告诉自己一定要“提打挺松”,保持精神,下面都是萝卜白菜。

我开玩笑问你:“我也是萝卜白菜吗。”

你很认真地看着我,我好像在你眼里看到了一湾星河,亮亮的。

你回答:“不,你是特别嘉宾。”

初雪的那天就是我们正式确立在一起的时候,告白的推动波是因为一位男生同我陪跑八百米,你生气吃醋,最后表明心意。

很可惜分开后,不会再有吃醋这件事情了。我第一次看见雪很兴奋,拉着你的手要在雪里走,说这样就可以白头了。

第一次社团团建的时候,我们两个单独出去游逛,被大家“哟哟哟”得打趣。

在ktv里你对我唱了很多首歌,你唱歌真的很好听,清朗独特的少年嗓音,又带着低沉的磁性。原谅我的见识浅薄,实在是我听过唱歌最好听的男孩子。

我印象最深的是那首《春风十里》,“飞机飞过车水马龙的城市,千里之外,不离开。”唱歌时候,你会把手探进我的袖子里,抓住我的手,笑我的手怎么会这么冰,一直没松开。

那时我坐在椅子上,你深情地看着我,我同你回望,多想时光暂歇啊。

后来我坐飞机回家,耳机里循环播放的就是这首《春风十里》。你说社团很像你的家,部门有人过生日时,我们都吵吵嚷嚷一起去庆生。

那天是冬至,我是那个偷偷带着蛋糕的特派“惊喜”。记得那天晚上我酒量有点差,只喝了一点就像醉了,但好像也没喝醉,我只记得那天晚上晕乎乎,说了很多不着边际的话,醒来后就记得不太清了。

后来你狠狠地警告我:“如果以后我不在你身边,不准碰酒了。”

你嘲笑我的胆子真的好小哇,晚上提起鬼片,要讲恐怖片段,我总是要一下子拔高声音,开始扯别的话题。

原来大学的恋爱很纯粹,只要“喜欢”就能轻易满足所有欲望。

我看着城市万家灯火,也好想和你一起牵手走遍人间啊,原来“万家灯火”是这么残忍的词。

分开后你仍说着煽情话:之后可能也会谈恋爱,但是不会再像喜欢我一样,这么奋不顾身地喜欢别人了。

我说我也是,那些一腔热血,年少青春,爱慕心思,好像都写在雪地的名字里了。

谢谢你无心照亮我一刹地久,因为过去太幸福,分开的种种便不谈了,这封信笺仅用来装载过去美好的记忆。

我想把它写在糖纸上,折成小船,放进星河里,看它摇摇晃晃驶向远方,我曾经多么喜欢那个给我唱“春风十里”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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